:::

新聞焦點

2016彰化縣聯合婚禮活動實施計畫
歷史訊息
| | | |
更新日期   2016/08/15
|
瀏覽人數: 42人
2016彰化縣聯合婚禮活動 實施計畫  
壹、計畫緣起  
一、 依據本府105年度施政計畫,推行國民禮儀及性別平等,消除性別歧視、促進實質平等之精神。  
二、 鼓勵本縣適婚縣民幸福成家,期盼提升生育率,建立幸福家庭及和諧社會為目的。  
三、 辦理家庭教育講習,供新人學習經營幸福家庭,相互尊重與包容。  
四、 本活動並配合建設處「幸福產業發展計畫」,推廣相關婚慶產業,型塑本縣幸福城市意象。  
五、 提供活動平台供本縣婚禮顧問職訓學員成果發表,讓參加新人體驗相關服務。  
貳、計畫內容:  
一、 營造歡樂溫馨和浪漫氣氛,使參與婚禮之新人、親友感受到本府對參加人員之重視與祝福,並以彰化高鐵站(田中郵遞區號520及高鐵站門牌號碼99號)為活動主題。  
二、 聯合婚禮:  
(一) 縣長、來賓祝福。  
(二) 縣長證婚:縣長擔任證婚人。  
(三) 新人交換信物,愛之吻。  
(四) 縣長頒發結婚書約。  
(五) 縣長、來賓致贈紀念品。  
(六) 團體大合照。  
參、辦理方式:  
一、 活動重點:營造溫馨幸福之浪漫婚禮。  
二、 活動時間:105年11月12日(星期六)。  
三、 活動地點:彰化高鐵站  
四、 參加名額:22對。  
五、 參加資格:  
(一) 申請人一方在本縣設有戶籍者,男方滿18歲,女方滿16歲以上未婚男女,未滿20歲者須檢附父母同意書。  
(二) 在本縣未設有戶籍,但申請人雙方或一方於本縣就業或就學者檢附在職證明或在學證明。  
(三) 本府訂於105年10月30日上午8時30分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前說明會,報名雙方需配合活動全程參與,未到場或中途離席視為放棄參加婚禮。  
六、 報名時間:自105年9月12日起至105年9月14日止,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(額滿提前截止)。  
七、 報名地點及方式:本府7樓民政處-宗教禮俗科,採現場報名。  
八、 報名者應備表件:  
(一) 報名表(如附件1)。至本府全球資訊網/民政處/便民服務/宗教禮俗科/下載。  
(二) 雙方當事人最近2吋半身照片各1張及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印本,請張貼於報名表。  
(三) 雙方當事人最近1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1份。  
(四) 戀愛過程溫馨小品(文體不拘、字數不限)(如附件2)。  
(五) 未滿20歲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1份(如附件3)。  
(六) 外籍人士檢附單身證明(需翻譯成中文譯本並經我駐外館處驗證;東南亞人士須經我國外交部複驗)及護照影本各1份。  
上列各項表件請於報名日依序裝訂,送本府辦理。  
九、 邀請觀禮單位人員  
(一) 立法委員4人。  
(二) 縣議員51人。(含正、副議長)  
(三) 各鄉鎮市長26人。  
(四) 本府副縣長、秘書長暨各局處主管30人。  
(五) 贊助禮品單位主管、廠商10人。  
(六) 新人及雙方家長及親友250人。  
十、 其他注意事項  
(一) 參加本活動無婚姻法律效力,結婚應符合現行民法婚姻實質要件,並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後,始生效力。請於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後,自行擇日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相關手續。  
(二) 請參加新人請自備戒指、身著結婚禮服(款式不拘,方便行走為宜),並於活動當日著裝完畢後報到。  
肆、預期效益  
使本縣適婚縣民幸福成家,提升生育率,建立幸福家庭及和諧社會,並推廣本縣婚慶產業。  
伍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。
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,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。
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