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新聞焦點

「和美紡織博物館」用地徵收說明
歷史訊息
| | | |
更新日期   2012/11/07
|
瀏覽人數: 16人
  有關「和美紡織博物館」用地徵收案,卓縣長於今日議會答詢時表示,和美紡織博物館BOT開發案,縣府以全民公眾利益為優先考量,並無特定合作對象,只要符合資格都可參與投標,一切都經公平、公開審查程序進行,縣府也會站在民眾立場,在合法範圍內,盡力向中央反映,協助地主爭取最大權益。 
 
  「和美紡織博物館」用地徵收係經和美鎮公所於94年11月公告在案,原為和美都市計畫區內批發市場用地,地方及公所考量因土地未善加利用,希望透過規劃以針織產業展示為方向,藉以呼應地方特色及提振地方產業,94年經檢討後變更為博物館用地。該土地坐落彰化縣和美鎮和東段1380地號等9筆土地,合計面積9685平方公尺。  
 
  縣府地政處表示,地主蕭先生等3人之土地為和東段1380地號,面積6748平方公尺。地價補償基準均依徵收當年公告現值加4成,每平方公尺地價補償5423元,加4成後為7592.2元(每坪2萬5098.18元)已接近市價,蕭君等3人並未領取,該補償費已於今(101)年2月3日存入補償費保管專戶,徵收案土地全部移轉予彰化縣所有,徵收程序已完竣。 
 
  今(101)年元月立法院於通過市價徵地辦法,依行政院函示定自今(101)年9月1日施行,本案為該施行日前徵收案,並不在適用之列。彰化縣政府100年度11月至12月份公告之徵收案共有11案,非只有「和美紡織博物館」進行徵收,並無故意針對本案規避以市價徵收,而趕於年底前徵收情事。目前,有關地主蕭先生等3人已針對徵收處分提起行政訴訟,由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。 
 
  建設處進一步說明,「和美紡織博物館」開發案已在101年9月完成可行性評估計畫,預計採民間自提BOT方式辦理,目前亦已委託專業顧問公司協助辦理招商作業中,採促參方式辦理公共建設,不僅可撙節興建及營運管理費用,民間機構依投資契約規定所應繳納的回饋金,更可用於博物館發展及地方文化公益活動。 
 
  此外,民間投資人必需經過甄審(審核)委員會進行初審、再審核及最優申請人審核三個階段,且過程中還需公開協商後的規劃案內容,因此整個作業過程是公開透明的,只要是有意願、財務能力許可之非營利機構或公司、企業皆可參與本案評選,縣府亦抱持樂觀其成之態度,歡迎有意願的企業團體參與本案,為活絡地方產業發展挹注心力! 
 
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,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。
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