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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職掌

新聞行政科業務(上班服務時間8:00-12:00,13:00-17:00,連絡電話:7531951~7531956,傳真:7263440)
(一)電影片映演業之輔導與管理。
 
(二)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制度之輔導與管理。
 
(三)縣政刊物之編印暨發行。
 
(四)縣轄錄影節目帶業之輔導與管理。
 
(五)有線廣播電視業之輔導與管理。
 
(六)有線電視費率之審議。
 
(七)公益頻道之輔導與管理。
 
(八)受理民眾有關有線電視陳情檢舉案件(申訴專線:04-7281456)。
 
(九)辦理大眾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執照。
 
(十)綜合行政業務。
 
(十一)上級交辦事項。
 
傳播行銷科業務(上班服務時間8:00-12:00,13:00-17:00,連絡電話:7531971~7531975、7531957,傳真:7263440)
(一)縣政宣導行銷: 
辦理電視、廣播、雜誌等縣政宣導行銷。
 
(二)特案宣導活動: 
協助本縣重大活動,有關媒體露出宣導行銷。
 
(三)交通安全宣導活動: 
辦理院頒「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」 宣導行銷計畫。
 
(四)縣政成果行銷。
 
(五)安排媒體專訪、媒體公共關係、外賓接待。
 
(六)上級交辦事項。
新聞發布科業務(上班服務時間8:00-12:00,13:00-17:00,連絡電話:7531958~7531967,傳真:7263440)

(一)隨縣長行程採訪照相,並發布新聞

1.每日隨縣長行程採訪並發布縣政新聞。
 
2.例假日由發布科人員輪值採訪發布新聞。

(二)綜合縣政新聞的發布,並加強政令宣導

1.每日審核本府暨附屬機關新聞。
 
2.發布本府縣政要聞、其他新聞等。

(三)蒐集輿情,加強政府與民眾之溝通

1.每日定期剪報及蒐集網路、臉書輿情轉知相關單位參考辦理。
 
2.重大案件通報。

(四)召開記者會,宣揚縣政建設成果

1.每週不定期辦理縣長與媒體座談或記者會。
 
2.不定期舉行記者會,發布重要縣政措施及攸關民眾權益訊息。

(五)彙總縣政新聞相片

 每月彙總縣政新聞相片。

(六)辦理新聞聯繫人員教育訓練

1.定期辦理本府暨所屬機關新聞聯繫人員教育訓練。

2.其他臨時性交辦之相關訓練。

(七)其他上級交辦事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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