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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全國首創「110與119案件電子化互通轉報功能」
歷史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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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   2016/10/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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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數: 4人
  為讓彰化縣民能得到現代化科技指揮報案系統服務。110與119受理電話報案,其中交通事故、火災、自殺、疾病救護、民眾路倒等案件均需互相通報,目前均由受理人員受理後再以電話作業方式進行轉報,影響受理報案速度及準確性,如林森路與民生路、彰新路與彰興路等口音相近易混淆,聽錯一個字就天差地別。  
  為提升案件受理及轉報能迅速反應時效,彰化縣警察局與消防局積極協調以既有之「110、119報案系統」為基礎,規劃全國首創「110與119案件電子化互通轉報功能建置案」,並於105年10月12日完成建置啟用,以後雙方需轉報案件只要輕按一個按鈕即可將報案人姓名、電話及案發地點、案情描述等資料傳送到對方的電腦螢幕上,不用再打電話重覆口述,充分提升受理、轉報、派遣之效率。  
  以前案件受理後,再撥電話給對方通報必須使用時間約1至2分鐘,現在只要「咻一下」1秒鐘就能將案件傳送給對方,縮短通報時間就能儘快派遣警察或救護車、消防車到達現場,給民眾早一點安心,也是政府重視民眾感受的為民服務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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