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公告】衛福部公告-即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,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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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:
新聞行政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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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
109/12/30
衛生福利部-公告
為有效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佩戴口罩之遵循度,強化阻斷社區傳播鏈之能量,自109年12月1日起,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;未佩戴口罩,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,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(其他公告事項,詳下方附件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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