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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彰化縣文化局老屋補助辦法
歷史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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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   2022/12/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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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數: 55人
【彰化縣歷史老屋補助】 
申請日期:112年度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。 
申請資格: 
建築物位於彰化縣。 
民國60年(含)前興建完成。 
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。 
(欲查詢是否具文化資產身分,可至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」進行查詢) 
補助類別及金額: 
小型修繕類: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。 
文化經營類:每案補助老屋承租人每月租金最高5,000元。 
補助辦法及申請文件可至彰化縣文化局官網-主題專區-老屋補助辦法網頁下方「檔案下載」及「相關連結」下載。 
文化局洽詢電話:04-7510709分機104。 
輔導團諮詢電話:另行公告。 
 
【彰化縣鹿港歷史老屋補助】 
申請日期:112年度受理申請期限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 
申請資格: 
建築物位於彰化縣鹿港鎮。 
民國60年(含)前興建完成。 
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。 
(欲查詢是否具文化資產身分,可至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」進行查詢) 
補助小型修繕:每案最高補助60萬元。 
補助辦法及申請文件可至彰化縣文化局官網-主題專區-老屋補助辦法網頁下方「檔案下載」及「相關連結」下載。 
本補助經費來源分別為文化部106年補助本縣辦理「千帆入港-再造鹿港歷史現場」專案計畫項下子計畫及110年補助本縣辦理「千帆入港-再造鹿港歷史現場2.0」 ,107-111年度為避免資源重複、經費有效利用,鹿港地區的老屋修繕補助部分,由「千帆入港-再造鹿港歷史現場2.0」專案計畫預算予以補助。 
文化局洽詢電話:04-7510709分機103-蔡小姐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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